三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美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县长杨红刚同志提名,20231220日三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刘美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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