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鲁自然资规〔2020〕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通告》(鲁自然资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山东省莱州市土山矿区地下卤水矿采矿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矿区基本情况
出让人 |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 | 莱州市文昌北路建新东街28号 |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莱州市土山矿区地下卤水矿 | |||||||||||||||||||||||||||||||||||||||||||||||||||||||||||||||||||||||||||||||||||||||||||||||||||||||||||||||||||||||||||||||||||||
地理位置 | 莱州市土山镇 | 面积 | 80.38平方公里 |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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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年 | |||||||||||||||||||||||||||||||||||||||||||||||||||||||||||||||||||||||||||||||||||||||||||||||||||||||||||||||||||||||||||||||||||||
开采矿种 | 天然卤水 溴 | |||||||||||||||||||||||||||||||||||||||||||||||||||||||||||||||||||||||||||||||||||||||||||||||||||||||||||||||||||||||||||||||||||||
生产规模 | 石盐(NaCl)36万t/a,溴900t/a | |||||||||||||||||||||||||||||||||||||||||||||||||||||||||||||||||||||||||||||||||||||||||||||||||||||||||||||||||||||||||||||||||||||
资源概况 | 拟设矿区控制(保有)资源量:卤水93.17×106m3,石盐(NaCl)控制资源量为0.05×108t,溴控制资源量为9415t,氯化镁资源量为127.56×104t。其中:石盐(NaCl)500万t,溴为9415t,属于小型矿床,预可采地下卤水储量55.90×106m3,其中石盐(NaCl)300万t,溴储量为5649t。矿山设计地下卤水可利用资源量为55.90×106m3,其中石盐(NaCl)180万t,溴为4500t。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2.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3.竞买人应提供单位资金账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4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万元整)的资金证明(银行对账单无效),资金证明自挂牌起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4.提供全方位可视化、数字化、无人化绿色矿山开采方案的优先。
三、竞买申请及时间安排
1.竞买申请及挂牌相关资料查阅、获取
为便于竞买人了解后续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事宜,统筹后期的开发利用,竞买人报名前必须了解莱州市政府相关政策,并全面执行相关规定。请有意竞买者持矿业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矿业权竞买承诺书、绿色矿山建设承诺协议、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账户资金证明(原件)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4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万元整),于2024年2月18日9时至2024年2月28日15时止,到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建新东街28号北二楼4楼)了解矿业权的地质储量和开发利用方案等相关情况,领取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逾期不予受理竞买申请。
2.公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月15日9时至2024年2月9日15时止。
挂牌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至2024年3月1日15时止。
四、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4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万元整)。在挂牌期间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的增幅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以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挂牌截止前,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在挂牌期进行竞买报价的,系统进入5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选择是否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不受挂牌截止时间的限制,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五、资格审核与成交确认
由烟台市土地市场网(https://www.ytlands.cn)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到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核后,与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并选择第二价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成交,依次类推,也可重新挂牌出让。
六、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2.若竞得人未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核,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选择第二价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成交,依次类推,也可重新挂牌出让。
3.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4.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依据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在投产之前使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竞得人要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在投产前建成绿色矿山并通过第三方评估。竞得人未履行或者未完成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的,采矿权出让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竞得人的责任。
八、风险提示
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进出道路、用地、水电、林业等相关配套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和权利人协商解决。
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对存在的风险全部接受,并按照本公告和挂牌文件参与竞买。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对网上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暂定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出让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1)因申请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竞得人身份无法确认的;(2)不按申请CA证书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3)私下恶意串通、阻碍正常竞买的,竞买人(包括指使他人)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入侵、攻击网上交易系统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包括“系统能正常交易却告知出让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交易的”)欺骗出让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导致交易中止的或终止的;(4)未按规定交纳或交齐保证金的;(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6)竞得人拒绝支付或逾期支付全部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7)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过竞买资格审核的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8)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对采矿权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莱州市文昌北路建新东街28号
联系电话:0535-2952572 2952573
联系人:赵风臣
监督投诉电话:0535-2211185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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