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局决定更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申请入库。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入库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申请人的入库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相关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
(三)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
(四)申请人须在眉山市范围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五)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经验,负责采购代理业务的人员应当经过政府采购培训且具有工作经验。
(六)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等不良行为记录。
(七)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与我局有合同、经济纠纷的单位报名。
(八)申请人须提交入库承诺书。
二、更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程序
(一)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更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公告。
(二)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审核申请入库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并确定入库代理机构库名单。
(四)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名单。
三、申请资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申请入库代理机构按照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地点: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务科。本次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月17 日17:00,提交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申请人资料。
四、动态管理采购代理机构库
为加强、规范采购代理机构库的管理、运作,我局将实行动态管理方式,适时对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或在代理过程中有违规违法的行为,取消其入库资格,并补充新的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女士 028-38168626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二段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务科。
附件:入库承诺书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月10 日
附件:
入库承诺书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公告》后,自愿参加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入库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完全理解和认同公告的一切内容。
二、本单位保证入库报名材料及其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无任何虚假和隐瞒情况。
三、本单位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的处罚期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处理或行政处罚。
四、本单位严格遵守建库方关于入库单位的约束规定,承诺如违反建库方关于入库单位的约束规定,将自愿接受:暂停或取消入库资格的处罚。
承诺单位: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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