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22〕6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3〕14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一)现场咨询或信函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217号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431室,联系电话0534-5018122(邮编253000)。

(二)电子邮箱地址:dzhbdqk@dz.shandong.cn。

(征求意见稿)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doc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