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向寿光鑫航淡水养殖有限公司送达《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寿光鑫航淡水养殖有限公司:
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07民终6644号判决,李美萍(女,身份证号码:3707831986121XXXXX)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在你公司工作。经调查,你公司未为其缴纳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李美萍(女,身份证号码:3707831986121XXXXX)在你公司工作期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实施稽核检查。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寿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寿社险通(2024)第011号,自公告起 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禹丽芳、姚子美
联系电话:5253028
地址:寿光市政务中心五楼D517室
附件:《寿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寿社险通(2024)第011号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