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做好202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市政府规章计划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2024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包括送审项目3件,以及废止或者修改部分政府规章;重点推进项目3件;调研项目15件;后评估项目3个领域。

(一)送审项目。规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修订《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促进我市海上体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青岛市体育运动船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提升完善我市地方标准管理体系,制定《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同时根据上级集中清理相关工作要求,对《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青岛市旅馆业治安管理细则》《青岛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市政府规章进行废止、修改。

(二)重点推进项目。进一步深化功能区改革创新,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青岛董家口经济区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加强液化石油气全链条规范化管理,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推动我市非遗传承保护工作,重点推进制定《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三)调研项目。为了提高立法前瞻性,从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服务绿色可持续发展、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等方面,选取15件政府规章列入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四)后评估项目。重点围绕轨道交通、垃圾管理、消防救援等领域,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以提高立法科学性,促进市政府规章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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