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牵头编制完成《绵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了符合绵阳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二是督促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加快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印发《绵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农业、工业、公共机构的方案都编制完成即将印发。三是代市委、市政府草拟报省委、省政府的《2023年绵阳市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一是推动落实《绵阳市能耗替代指标收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存量项目节能改造力度,主动实施能耗替代项目,收集能耗替代指标,挖掘节能降耗空间。二是认真落实《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当前节能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有序开展重大项目节能审查,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推动绵阳融通、创明锂电池、巨星永磁材料等10个重大项目取得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意见,并顺利落地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审查政策解读培训,详细讲解节能审查和验收的管理权限、审查流程、责任分工、注意事项、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

(三)认真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印发《绵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十四五”各地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主要行业节能指标以及各地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二是制定并下达重点用能单位“十四五”节能目标,配合完成《绵阳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三是印发绵阳市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并圆满完成。四是牵头编制完成《绵阳市优化“四大结构”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五是圆满完成2021—2022年度绵阳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梳理形成全市“十四五”节能工作中期评估报告;组织开展区县2021—2022年度各地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和“十四五”节能工作中期评估。六是严格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政策,对8户水泥企业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阶梯水价等价格政策,助力节能降耗。

(四)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工作。一是完成中科绵投国家级循环经济领域示范试点验收工作、游仙高新区国家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验收工作,以及8个园区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验收工作,推进北川经开区编制完成《园区省级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加快发展水风光氢天然气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完善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北川江油抽水蓄能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元坝—德阳输气管线项目、梓潼云峰3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研究推进氢能源产业发展,研究形成《绵阳市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2024年氢能产业“破冰开局”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三是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基础设施摸底评估,形成2023年绵阳市环境基础设施摸底评估报告,印发实施《绵阳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四是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印发《绵阳市使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争取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654万元,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公(专)用充电桩9500余根、换电站12座,保有量居全省第二。五是有序推进绵阳市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绵阳市江河湖清漂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全市塑料污染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通知》《绵阳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六是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建立绵阳市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专项工作机制,印发《绵阳市粮食节约和食品浪费2023年工作要点》。七是会同市级部门举办绵阳市2023年节能宣传周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一系列节能宣传周特色宣传活动,以及全市“全国生态日”活动。

(五)其它事项。一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有序推进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申报2023年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重大项目以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争取到各类资金约7.2亿元。三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建立全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库,梳理形成《绵阳市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表》,共计项目40个、总投资约59亿元。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发挥绵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按照《绵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八大行动”,督促印发分行业分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严控二氧化碳高排放项目,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二)有序推进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严格履行节能审查制度,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对新建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进行事前谋划和严格准入,有效避免采用低效落后工艺和设备,促进全市整体能源效率水平提高。按照《绵阳市能耗替代指标收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持续做好能耗替代指标储备工作,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

(三)狠抓节能降耗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绵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绵阳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支持引导企业持续实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持续开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排查整治,制定2024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市级)“十四五”节能目标评估工作。积极发展水风光氢天然气多能互补清洁能源,推进重点电源电网工程、新型蓄能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持续做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的决定》《绵阳市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优化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布局,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贯彻落实《绵阳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全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储备与实施,尽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做好全市塑料污染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有关工作,抓好《绵阳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贯彻落实,印发《2024年塑料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北川经开区开展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积极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五)其它事项。持续做好环保信用评价、生态保护补偿以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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