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自贡市生活垃圾处理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我委计划选取第三方机构开展我市2021-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成本及用户市场调查研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招标,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贡市2021-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成本及用户市场调查项目。
(二)项目主体简介:围绕自贡市2021-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调查,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用户、总量、处理现状、成本价格等数据调查中,形成调查报告。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调查对象
自贡市城市居民、暂住人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交通运输车辆;商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垃圾收运及处理单位;收费范围外自运垃圾等。
2.调查内容
综合调查采集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处理现状、成本价格等数据,省内17个其他地级市中至少10个地级市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等。具体内容包括:
(1)2021-2023年城市居民、暂住人口数量和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月平均总量。
(2)2021-2023年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数量和人数;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月平均总量。
(3)2021-2023年大货(客)车、小货(客)车数量。
(4)2021-2023年餐饮摊点数量和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月平均总量;餐饮门市(15平方米以下、15-30平方米以内、30平方米以上) 数量和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月平均总量。
(5)2021-2023年其他类商业门市(20平方米以下、20-50平方米以内、50-10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数量和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月平均总量。
(6)2021-2023年集贸市场数量和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月平均总量。
(7)2021-2023年宾馆招待所数量和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月平均总量。
(8)2021-2023年收费范围外自运垃圾数量。
(9)2021-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总量(不含农村);自贡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单位2021-2023年总成本调查。
(10)其他数据采集调查。
3.调查样本量
按照调查对象分别进行采集,居民采样不低于1000户,其他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实际名单开展调查。
4.调查成果
综合分析编制形成报告。
5.人员配置要求
(1)为保障本项目顺利执行,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团队,至少包含管理工作经验的一名项目管理负责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全程协调、管理好项目工作的全流程及所有人员。
(2)供应商成交后需配备满足调查要求的专业人员及调查人员。专业人员包括统计师、会计师。
(3)人员需确保数量充足、素质过硬、队伍稳定,以满足项目工作的开展。
6.数据安全保障要求
供应商保证调查的数据信息来源合法、真实,且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个人隐私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所有采集数据不得包含个人敏感或商业敏感数据。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报告验收合格。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资格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本项目选择1家机构承接该项工作,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报资料要求
1.资格响应文件
有意向承接该项目的机构,需提交“资格响应文件”并按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才提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函(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6)承诺函(附件 3,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响应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价响应文件一份,单独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包括:
报价表(附件 4,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报价响应文件”字样,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在封面和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响应文件
对应综合评分表(附件 6)能够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统一用 A4 幅面纸,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应装袋密封,并在封面和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封面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并整本加盖骑缝章,副本与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无效。
2.上述响应文件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如公告提供有统一格式的(见附件),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未提供统一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以上材料必须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经费预算
1.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比例 100%;已落实。
2.本项目最高限价:29.00万元,包含可能产生的出差费用、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评审的评审费用。
四、相关事宜
(一)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贡市人民政府集约化网站·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子频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二)资料报送
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机构于规定时间内将有关资料密封加盖公章(一式3份)送达至我委。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表见附件6。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1月10日—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2号2号楼2410室。
(六)完成时限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正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被委托方于2024年6月10日前提交调查报告初稿,并按委托方需求进一步对评估报告修改完善,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成果及调查报告。
(七)特别申明
不得将本次招标理解为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
(八)联系方式
邮编:643000
电话:0813-2210157 联系人:朱先生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2号2号楼2410室。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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