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绵污防攻坚办〔2024〕3号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1月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的通知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近期盆地内气象扩散条件转差,我市有环境空气污染风险。经分析研判,决定于1月9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和《绵阳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有效减缓污染影响。

各地在预警期间应严格落实行业督导及驻点监督制度,专人实时监控大气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加强企业生产负荷监控和调配,杜绝出现预警期间污染物“不降反升”的情况。

请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每日下午16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以图文形式报送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

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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