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2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现公告如下:
HONG JIN SEUK,男,1967年6月9日生,韩国国籍,现持M210C5276号韩国护照和101619274号居留许可。因工作调动,该人已于2023年12月24日回国,来不及注销居留许可,现宣布其所持101619274号居留许可作废。
PARK BYUNG CHAE,男,1970年3月20日生,韩国国籍,现持M93242186号韩国护照和102700881号居留许可。因工作调动,该人已于2023年12月20日回国,来不及注销居留许可,现宣布其所持102700881号居留许可作废。
特此公告
高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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