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36271号 |
徐蝴蝶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
仁寿县视高街道视高铺社区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北侧、柴桑河东侧(中国天府国际创新谷项目(视高区域)-2020(TR)-7、8号地块)13幢1单元4楼405号 |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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