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艳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谌艳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谌艳梅(身份证号码:5002xxxxxxxxxx2524)因保管不善将314渝预告2012字第0xxxx号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谌艳梅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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