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掌握全县旅游住宿设施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旅游接待能力,助推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住宿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辖区各类住宿单位,包括:星级酒店、商务酒店、旅店、招待所、民宿、农家乐、公寓式酒店、假日营地、家庭出租客房、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提供住宿必需的用品和设施,并有服务人员向游客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
二、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三、调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住宿单位名称、单位类别、性质、机构代码、地址、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员工数量、接待能力(客房数、床位数、一次性就餐人数)、是否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公安信息采集系统等,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住宿单位也纳入本次统计范畴。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不漏一户,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为我县下一步加强旅游住宿能力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2.请各乡镇(街道)于2024年1月10日12:00前将《丰都县2023年住宿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县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联系人:陈亿元,赵庆庆;电话:13310275033,13060226921;邮箱:286306882@qq.com)
附件:丰都县2023年住宿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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