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遗失(灭失)声明(成**林**)

权利人成守森、林葵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兰高镇文基高家村不动产,房产证号:龙文高字第0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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