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局法治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相关要求,切实加快自然资源法治化建设进程、提升法治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委会、党支部会等多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先后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及第二卷和省委、市委相关贯彻实施意见及部署要求等内容。
(三)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继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对标对表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分工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见行见效;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眉山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并持续推进方案落实。
二、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按照眉山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要求,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学法教育。一是严格会前学法制度,专题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继续推进新法新规学习,加强《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组建了省市县三级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积极开展联合普法、调研、培训教育等工作。四是组织部分市级部门及各县(区)局接受了部、省耕地保护法立法调研工作组实地调研。五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近200人参加2023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培训学习。
(二)充分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在3月15日,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东坡区蓬莱社区开展宣传文明城市、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援助咨询等活动。二是在6月25日,依托省市县三级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联合眉山市局、东坡区局,在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共同开展了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第33个全国“土地日”普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在8月29日第20个测绘法宣传日,做好“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的主题宣传,向市民发放地图500余份,宣传短信2万余条。四是在12月1日参加了在太和镇永丰村开展的眉山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普及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形成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在市政府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并按季度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在2023年11月接受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地督查,相关工作得到了肯定性评价。
三、强化依法履职能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一)全面落实“1+8”示范试点成果。全面梳理并修订完善了《依法行政法治账图》,切实推动解决“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实现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
(二)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行政调解工作,成立了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局行政调解工作,研究决定行政调解重大事项。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了《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对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等程序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今年我局牵头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2个,均已按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报备。二是严格执行“立改废”要求,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清理汇编了《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策性文件汇编》,有力促进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四)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一是按照公职律师改革要求,我局配备了公职律师2名,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研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合同审议、案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涉法事项,同时积极指导各区县局涉法事务。二是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应诉等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促进我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所有涉法事项合法合规运行。今年以来,由法律顾问参与的行政复议应诉等案件40余件,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查、文件研讨等各项会议60余次。
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按照规范审批与优化服务并重、程序不减的原则,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现场验线等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压减83.2%。
(二)全面推进跨区域通办。落实和完成矿业权、不动产登记“川渝通办”“市内通办”13个事项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配置和发布,并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川渝通办线上线下开通。积极推进成德眉资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相关工作,初步确定了“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事项19项、跨区域通办事项5项。
(三)提升“一网通办”能力。牵头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完成目录清单认领率100%、执法人员入驻率100%、实施清单完备率100%,切实落实监管事项的实施,按照监管事项清单定期逐一开展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录入平台。
五、严格推进行政执法规范运行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优化,共清理公示行政处罚清单114项、其他行政权力清单15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1项,并按照“一目录、五清单”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了我局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并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步骤,全面落实制度要求。今年以来,已完成2022年度眉山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随机抽查企业13个,并将检查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严格证件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新增执法证件上岗培训共计5名,通过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5名,目前新增办理执法证3个,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程留影留痕,确保了执法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坚持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修订了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三是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双公示”要求,将行政处罚案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严格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新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已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和行政执法流程标准、文书标准,逐步构建完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规定进行了学习培训,尽快提升执法人员掌握运用新规定的能力。
(六)强化“两法衔接”和涉罪移送。严格按照“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积极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保持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案件移送,坚持涉罪移送机制,今年移送纪委监委的案件9件,无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
六、严格推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规范化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严格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我局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4条,无逾期答复或不作为行为。
(二)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其中征地批文复议21件,作为被申请人10件;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代市政府应诉1件、作为应诉机关答辩16件。
(三)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按照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今年已开庭审理的8件一审案件全部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出庭率100%,达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的指标要求。
(四)积极推动信访案件办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现场接访、信函、“12345”转送等途径,及时调处信访诉求,今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0件、市长热线376件,均已办结。
(五)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要求,着眼于自然资源系统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自2019-2022年以来收到的检察建议及司法建议进行了梳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情况分析报告并转发至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学习。
(六)积极推进府院联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为准确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我局邀请东坡区法院参加专题研讨会,帮助厘清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流程、明确了补偿安置决定的作出的程序性内容、风险点及相关文书样式等,形成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流程图及文本,对全市依法依规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二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对到包保社区和洪雅县柳江镇兴胜村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宣传耕地保护、田长制、不动产登记等政策,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以来,虽然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做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普法宣传实效化不足,宣传方式、途径等单一;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方式和治理手段需进一步改进完善;法治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与不足,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工作导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全过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推进合法性审核,依法开展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执法队伍对新法新规的培训教育,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思维;持续规范全市规划自然资源行政行为,加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导和监督力度;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重点开展专项普法教育活动。继续邀请专家、学者针对依法行政的关键岗位进行重点培训,带动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探索普法新思路、新方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把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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