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功县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特制定《武功县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消费持续稳定增长。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6

武功县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现就我县有关任务分解如下。

一、提振大宗商品消费

1.优化汽车购买使用服务。落实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取消二手车限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等政策措施(县公安局、县税务局)。优化一证通办、统一交易合同文本等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政策,进一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县公安局)。充分利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庆假日及消费旺季,鼓励汽车销售企业让利促销,适时按比例予以奖补,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县市场监管局)。

2.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限行等疏堵结合措施,促进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报废更新。2023年,淘汰完成比例不低于全县淘汰车辆任务的20%2024年底前,累计淘汰完成比例不低于淘汰车辆总数的70%2025年底前,累计淘汰完成比例达到100%(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3.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重大节假日对外限时开放(县住建局)。继续加大县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2023年新增公共停车位635个,2024年、2025年全面加快停车位建设工作(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结合县城老旧小区改造腾退公共空间增加停车位供给,到2025年利用老旧小区改造盘活车位150个(县住建局)。

4.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原则上不低于60%,我县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镇(街道)原则上不低于50%(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加快推进县城公共建筑物、公共文化娱乐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点充换电设施建设(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县文旅局)。新建居住区固定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充电设施(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定价管理的县区公共停车场进行充电3小时(含)期间免收停车费,之后停车正常计时收费(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城投公司)。

5.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指导商业银行落实好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落实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政策(县金融办)。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县公积金办)。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2025年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5个。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2023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00户,农村抗震改造500户(县住建局)。

6.促进家居家电更新消费。统筹线上线下消费渠道,组织举办家居家电促消活动,鼓励家居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联合促销。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的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等家电产品或以旧换新。组织开展家居家电生产、销售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促消费活动,鼓励生产、销售企业设立直营店、体验店和服务网点,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县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特色文旅消费

7.提升文旅消费活力。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违法行为(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积极参与畅享咸阳为主题的四季旅游系列活动、引客入陕计划等,高质量谋划开展油菜花节、河滩古会等活动,加强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宣传推介我县文旅产品及人文历史、自然景观、美食文化等优势资源。实施智慧景区建设工程,推进武功智慧旅游数据平台建设(县文旅局)。加快后稷教稼台及中华农耕文化源博物馆、金沙河游客服务中心、产品展厅及工业旅游参观通道项目、老院子华夏农耕源等项目建成投用(县古城办、县农贸园、县文旅局、县城投公司)。

8.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开展旅游服务暖心行动,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来咸旅游体验度和满意度(县文旅局)。加强重点景区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站衔接,优先支持景区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出行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县文旅局、县交通局)。

三、拓展服务消费

9.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持续开展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分时节举办购物节、美食节,以及黄金周”“11”“12”等线上线下大型促销让利活动。组织商贸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积极培育我县会展业,激发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加大综合消费券投放力度,支持相关企业、商家以发放优惠券、补贴、打折等方式联动促销。精心组织好以武功面食为牵引,精心组织实施武功特色美食餐饮消费活动,扩大餐饮老字号和武功名吃影响力,立足地方特色美食街区,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陕菜推广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县市场监管局)。

10.提升健康服务消费。落实《咸阳市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意见》,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级诊疗。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对县城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快县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迁建、县中医医院建设等项目建设(县卫健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县医保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聚焦适老、便老、助老精细化服务,推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等老年人政策措施(县民政局)。持续开展体育嘉年华、体育消费季等促销费活动,体育消费券由咸阳市体育局负责发放,县文旅局负责报送体育商户,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的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提升完善“15分钟健身圈2025年底前新增健身场地设施项目1个(县文旅局)。

四、扩大新型消费

11.拓展智能消费新业态。落实年度超产超销增长达到一定幅度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奖励政策(县工信局)。推动传统商圈、购物中心、家居市场等开展数字化转型,智慧化运营,向体验、时尚、社交综合场景转型,拓展服务功能,加强购物体验。加快拓展消费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积极引导购物、餐饮、便民服务、文旅、教育等企业开展直播业务。持续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购物节等网络促销活动,支持电商企业销售武功特色产品,支持快递企业服务武功特色产品寄递(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武功邮政分公司)。

12.鼓励绿色低碳消费。落实《陕西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落实奖补资金推进企业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丰富绿色产品供给(县工信局)。允许有条件的在社区周边空闲提地建设旧货市场,统筹推进废旧物资与生活垃圾网点两网融合,发展互联网+回收回收模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建设和完善(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产品,做好绿色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县90%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县机关事务中心)。

五、促进农村消费

13.强化特色农产品培育。持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认证和推广力度,做好品质控制和输出传播,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县市场监管局)。加快创建乡土特色加工业基地、土特产产业重点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完善农村冷链仓储冷链运输、冷链配送网络,大力创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力争农业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储存能力达到12万吨(县供销社)。

14.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农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2025年前,创建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向社会发布推介3条休闲农业乡村游精品景点线路,其中跨县精品路线3条(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六、完善消费设施

15.加快消费中心城市创建推动人民路、姜西路、武康美食街、民生美食广场、盛世美食广场等特色商业街区(商圈)和夜间经济聚集区改造提升,加大对商圈基础设施改造、数字化智慧街区建设、品牌宣传等指导扶持,加快推进我县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加强商业体系建设指导(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推进县城更新,老旧片区改造规划实施一批便民服务和消费设施(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16.健全县域商业物流服务网络加快贯通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2025年前,每年建设县城物流共同配送中心1-2个,乡镇商贸中心2-3个(县市场监管局、武功邮政分公司)。每年建设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16-30家(县市场监管局)。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100家以上(县电商服务中心)

七、优化消费环境

17.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定期开展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围绕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丰富消费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继续用足、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县金融办、人行武功营业部、县工商联)

18.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加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计量造假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服务能力水平,指导好县城临时摊点摊区的合理规划设施,提升城市消费活跃度(县城管执法局)。

19.加强消费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建立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深化企业走访制度,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落实《咸阳市商贸单位培育纳统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小升限,落实对全县消费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限上企业奖励激励政策(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20.强化各领域政策协同保障消费促进工作要加强对扩大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财税、土地、数据、金融等要素保障和政策协同配合,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在主体培育招引、设施改造提升、活动组织、品牌打造、企业入库纳统等消费促进工作支持力度,切实推动各项扩大消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紧抓重点消费领域和消费节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手机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多渠道加大消费活动宣传,加大对专题促销活动、重大会展、重点企业、知名品牌的宣传推介,及时总结推广县级部门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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