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保障、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全力做好法治机关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新成立的济南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发展改革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二是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关工作,47项创建指标分解至24个处室,压实工作责任,以示范创建促业务提升。三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13场次,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将依法履职等情况列入述职述法报告。
(二)坚持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准确把握立法需求,针对电力建设工程领域地方安全监管法规缺位问题,提出将《济南市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列入2024年调研类政府规章项目,探索地方安全管理新举措。二是高质量办理《关于制定济南市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人大代表议案,制定办理方案,设计8项制度安排,确定15项立法任务,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统筹协调23家部门,成立专班集中办公,反复研究论证完善,最终成稿,11月份以市政府名义制定法规议案报市人大常委会。三是持续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出台4件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6次专项清理活动,确保文件符合上位法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第一时间启动行政争议自查化解程序,争取与申请人沟通解决。
(三)坚持以点促面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并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二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在济南日报发表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大力推进法治发改建设。邀请法学专家专题讲解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4次,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用法抽考及答题活动9场次,以考促学,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在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增设普法专栏,推送普法视频、图文信息40多篇。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召开全市长输油气管道保护、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等培训班,区县发改部门、相关企业参加,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企业守法意识。结合节能监察工作,对全市98家重点用能单位宣传《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现场说法、现场普法,业务工作和法治宣传有机融合。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明晰法定权力界限,动态维护权责清单事项42项、政务服务事项15项,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双审”联动机制,打造协同办公平台“数字法治”模块,严格法制审核程序,共审核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协议合同130份,做到“应审必审”,重大政策提请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会审,确保审查质量。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涉法工作,充分发挥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组织两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更好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结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行政执法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来”,实地查看执法案卷、执法装备、非现场执法场景等,座谈交流并听取意见;面向服务对象“走出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调查,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五)坚持多措并举增强监管效能。一是加强科学统筹,发挥委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确定年度检查计划、检查方式,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对监管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进能源、粮食、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重点领域监管。对169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线上监管,对120个项目(企业)实行“责任处室+支队+专业机构”现场监管,实现打标率100%、差异化监管率100%,联合监管事项比例提升到94%以上。对100多家粮食经营主体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督导抽查、交叉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50多家能源行业企业开展“审计式”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活动,确保全市粮食流通秩序和能源行业安全稳定。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审管互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项目立项批复信息归集、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结果反馈闭环机制。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粮食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办、年审、清理工作,组织8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培训学习,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新增执法人员9名,年审执法人员22名,注销6名。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暨新颁发执法证宪法宣誓活动,提高执法人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夯实执法基础。
(六)坚持守正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打造信用信息归集“一张网”,新增各类信用信息2000万条,实现信用信息认定、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全覆盖。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补贴等工作中实施失信联合惩戒1300次。修复指南一站式线上指导,修复系统一次性短信告知,实现申请主体零跑腿,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300多件次,为企业答疑4000多次。二是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数字证书办理由“政府买单”替代“企业自费”,累计为企业节约投标成本4200多万元。推广电子保函应用,开具电子保函9720笔,为企业释放占压资金14.62亿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市域内多地分散协同评标”,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管理,防范围串标行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投标环境。三是推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落实“2110”快速办理机制,通过市民热线、“泉惠企”平台等渠道,及时答复解决企业诉求。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公开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办公电话、邮箱,妥善处理举报线索11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下步打算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区县发改部门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形式相对单一,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改革创新、服务大局,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全面把握内涵要义,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德法兼修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是进一步增强普法实效。创新宣教方式,强化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不断丰富教育内容、载体和形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推进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三是进一步抓好示范创建。按照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求,持续做好“双档案”工作,对承担的47项示范创建指标,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四类重点案卷”,“一指标一档案”“一案一卷宗”,定期充实完善、动态更新,及时将我委特色、亮点工作报市委依法治市办,提高法治发改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工作。创新联合监管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稳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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