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创建工作,创新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3〕6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2年8月,市政府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了《关于恳请将济宁市作为委市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的函》(济政函〔2022〕30号)。2022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同意支持我市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印发了《关于同意支持济宁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的函》(济政函〔2022〕30号)。2023年5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委市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发挥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施方案》的起草依据
按照《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鲁政办发〔2019〕19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变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办发电〔2023〕12号)精神,根据委市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标准,结合济宁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创新、规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需求。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提出了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任务由9个方面24项具体工作组成。
一是以惠民便民为目标,让群众获取医疗健康服务更便捷。包括普及电子健康卡(码)应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在线管理服务、开展便捷化用药服务、“互联网+”托育、电子病历“掌上查”等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是从群众角度出发,最大程度地为患者提供便捷化、智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抓手,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包括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升级改造济宁影像云平台、推动远程医疗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开展医学人工智能、推进数字变革创新工作等具体任务。主要目的是依托现代互联网技术,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整体服务能力。
三是以完善支撑体系为保障,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包括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建设、推进网络安全建设等具体工作任务。通过实施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应用基础,支撑“互联网+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共有4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探索健康医疗制度创新;三是规范互联网诊疗监管;四是做好宣传引导。
四、《实施方案》的预期效果
《实施方案》通过健全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服务和支撑体系,精准对接和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需求,让老百姓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健康红利,在看病就医时更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一是“智慧”化解“看病烦”与“就医繁”。借助“互联网+”应用,通过拓展医疗服务的时间空间,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针对老百姓实际需求,为患者提供在线常见病、慢性病处方,逐步实现患者在家复诊,使居民慢性病、老年性疾病可以在家护理、在家康复,提升老百姓的医疗服务获得感。
二是跨时空均衡配置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通过开展互联网医院、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共享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
三是重塑大健康管理模式,实现“我的健康我能管”。通过实施病历“掌上查”“揭榜挂帅”等项目,居民通过指尖,即可实现门诊处方、检验检查结果、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查询,更好地进行自我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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