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府函〔 2023〕 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经评价验收,市政府认定市中区玉溪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希望获得认定的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抓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等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合力,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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