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广饶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说明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全程监管、科学监管、依法治理,加快完善疫苗管理长效机制,坚决守住疫苗质量安全底线,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基础。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做出规定”,以及2023年4月2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东营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7.1条“预案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辖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故有必要制定我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营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广饶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饶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山东省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市、县疫苗监管职责,县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广饶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了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经县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印发。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报告、评估和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善后处置、保障措施、附则七大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和处置原则。

(二)组织体系。确定了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明确了指挥部办公室和下设工作组机构及职责,并确定了技术支撑机构。

(三)监测、预警、报告、评估和先期处置。明确了监测体系、预警机制、报告程序、事件评估和先期处置。

(四)分级响应。明确了分级响应级别、响应措施及终止、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五)善后处置。明确了疫苗应急指挥机构的后期工作,包括疫苗安全事件评估、工作总结及善后与恢复。

(六)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保障职责,包括信息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质和经费保障。

(七)附则。明确《预案》为全县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预案制定、解释、修订工作。    

本预案自2023年12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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