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起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按照《自贡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方案》《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区(县)、各行业部门对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积极举措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促进全市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现将其中具有典型性的3起案件进行通报,请广大招投标活动市场主体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好全市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实现好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一、四川宝鑫建设有限公司与相关人员串通投标
  2020年4月,在荣县2017年农村公路改善工程(第一批)施工标段招投标活动中,四川宝鑫建设有限公司与相关人员串通投标。2023年4月,荣县交通运输局作出行政处罚,处四川宝鑫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631142元。
  二、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中弄虚作假
  2023年6月,在大安区周家冲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家公司提供虚假业绩。2023年10月,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处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负责人罚款共111928.17元;处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负责人罚款共106359.48元。
  三、评标专家王万才、王定海、李光杰、肖波违规评标
  2022年7月,在自贡食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王万才、王定海、李光杰、肖波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未启动低于成本的评审,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2023年 1月,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作出处理决定,分别对该四名评标专家负面行为记6分,并禁止六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