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 索引号:11370000004504679L/2023-19448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水利厅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简明问答】《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编辑: 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时间:2023-10-18

问:哪些生产建设项目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进行地表扰动,土石方挖填,并依法需要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