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 02- 18 | 浏览次数: | 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 02- 18 | 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东营区六户镇人民政府:
收悉《关于申请批复六户镇梅宅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东区六政字〔2023〕4号)。根据《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营区六户镇梅宅村村庄规划》编制成果。
二、该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在自上而下国土空间“多规合一”编制过渡期,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村庄规划成果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程序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经批准后的规划由各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应将批准的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一同执行,在村内立牌展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看得到、看得懂,保证村庄规划各项内容充分实施。
特此批复。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印发
东区政字〔2023〕14号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六户镇梅宅村村庄规划的批复.pdf
东区政字〔2023〕14号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六户镇梅宅村村庄规划的批复.doc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