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1- 06 浏览次数: 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11- 06 来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东营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持续深化网络经济监管,全面提升网络市场治理能力,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高质量推进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东营区产业实际,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推进网络市场治理整体性、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有效激发网络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东营区力量”。

二、创建目标

建成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监管、审批、维权以及人才培养、大数据运用等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网络市场创新发展和高效监管先行区。具体实现三大提升:

(一)网络产业规模提升。到2026年底,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5亿元。全区网络市场主体数量、网络消费者数量、网络市场交易额、网络市场消费贡献度、快递业务年均增速超过全省同比增速;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占市场主体比重达到15%以上;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达到1家以上;网络市场就业、税收贡献度占比达到5%以上;存续时间2年以上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占比达到50%以上。

(二)网络市场监管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手段科技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电子数据取证、在线云取证等先进执法设备得到普及应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监管与行业自律更加融合,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网络经济领域的信用体系基本形成。监管实践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机制和方法,在全国网络经济领域监管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

(三)网络市场服务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机构软硬件水平、专业化程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更加优化,网络经济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网络市场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做优做强网络市场发展规模

1.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大数据、云计算、5G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促进商旅文体行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支持全区电子商务园区、文创园区、产业园区等结合各类有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平台、MCN(多频道网络)机构、直播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发展“直播+农业”“直播+市场”“直播+商圈”“直播+店铺”“直播+夜经济”“直播+文旅”“直播+品牌”等模式,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实现“一切皆直播”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产业链招商,支持仓储物流、高端生产制造、电商服务等电子商务上下游企业在东营区发展,鼓励本土生产制造企业积极拓展在线采购、网络直销等新模式,加强与电商龙头企业、大卖家等深化合作、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以代工合作、参股、收购等形式,实现生产、仓储、物流、营销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村及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快递、邮政、物流等企业在农村建设服务网点。支持农村电商品牌打造,培育“社区电商”发展新模式,引导生鲜产品、家政服务、社区配送等新型社区电商发展,满足社区群众消费个性化、便捷性和多样性需求。鼓励完善社区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以自建物流或引入、嫁接第三方物流发展专业配送,扶持本地社区电商企业。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拓宽麻湾西瓜、史口烧鸡、龙居丸子、黄河大闸蟹等我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创新电商新零售基地。优化新零售业态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空间资源优先布局各类新零售业态。加强引培新零售龙头企业,推进社区小店新零售业态,探索智慧超市、生鲜社区店等新模式的应用,实现居民日常消费的全覆盖。积极培育社区拼团、云逛街体验、网订店取、无接触式配送的社区电商与定制电商便民利民为民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拓宽消费供给渠道。加大与阿里巴巴、京东、美团、抖音的线上平台合作,推动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结合,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消费服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村、社区商业网点融合,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等服务,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

(二)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4.推进智慧监管。推广使用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智慧网监APP,指导对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的使用,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提高以网管网能力。为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提供系统接口和应用模型,实现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分发的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认领处置率达到100%,平台用户数超过在编监管人员数的50%以上。建立健全网络监测和监督抽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市场风险隐患。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警示通报等柔性手段,加强事前指导,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综合运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等手段,强化对违法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加强协同监管。强化协作共治,提高多部门协作监管能力。探索建立多部门在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方面的信息归集与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建立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网络执法办案会商、联合执法和跨区域协作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交流沟通和协作配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共管共治格局。协同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交易突出问题,密切协作查办涉网案件,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权责统一。推进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引导电商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者建立行业自律及惩处机制,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行业信用规范、行业从业守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实现自我规范、自我发展,建立起“部门协同、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监管格局,形成社会共治合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营公安分局)

6.深化信用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探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推进网络经济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评价数据来源的广泛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作用,探索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等信用评价数据的应用,形成过罚相当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强信用信息跨部门归集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打击电商违法失信行为,定期曝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公布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增加失信经营成本,提高诚信意识。充分发挥网络经济领域各类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实现自律和他律,营造诚信和谐的网络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7.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及商务信息、生活信息、旅游、专业服务等网络交易服务网站为重点,依法查处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行为。建立电商领域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广告宣传诚信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违法和虚假宣传等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夯实筑牢电商产业发展根基

8.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网络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推行在线办理、一网通办、掌上办理、减税降费等便民利企举措。支持平台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网络交易经营者、从业人员权益保护,通过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等提供身份信息核验服务。运用市场机制,引入平台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丰富公平普惠、全时全域的公共服务,激发网络经营者创业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9.助力质量品牌提升。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服务,推动网络市场质量提升。鼓励支持网络交易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承诺制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0.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在数据贡献、资源整合、风险防控、政策指导等方面开展政企合作,引导平台企业、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实体经济,切实提升网络交易经营者数字化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11.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建设。加大各行业领域网络消费维权力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各类网络消费投诉,不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网络消费投诉按时初查率、办结率达到98%以上,网络消费调解成功率高于全国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满意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利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按时办结率、和解成功率超过全国平均率。引导平台企业加大消费者服务力度,源头化解消费纠纷。多形式、多媒介开展网络消费教育引导、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和意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

12.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网络市场监管的创新性实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在监管精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性实践。强化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研究,创新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实践。在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新经济、新模式、新领域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创新性实践,引入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媒体、公众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共治的创新性实践。(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3.提升网络市场执法效能。健全规范网络执法办案制度机制,完善网络执法办案流程、电子数据取证规范指引。推进涉网违法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网违法案件线索举报按时核查率以及各级交办、督办的涉网违法案件线索处置及时率、完成率达到95%以上。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涉网违法案件,无程序性违法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行政败诉的涉网案件,涉网违法案件维持率、胜诉率达到95%以上。运用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提升涉网案件办理精准性、有效性,确保通过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分发的监测信息核查及时率、完成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东营公安分局)

14.提升网络市场服务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创新提供适应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等方面的创新性实践。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性实践。培育网络经济新业态新产业,推动模式创新、场景创新、组织创新实践,积极推进创新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五)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政策支持

15.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的财政保障,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专业设备、设施配备。给予必要的资金、政策扶持,鼓励在网络市场监管和电子商务发展上创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6.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鼓励区内外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共建网络人才培训和教学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向的培训活动,培育网络市场创业和实务人才。加大优秀网络市场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优秀网络市场人才来东营发展。配齐配强网络市场监管队伍,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加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专业力量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帮扶机制,开展交流、培训,网络交易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50学时,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7.强化信息基础支撑。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为专项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进度安排

创建工作从2024年1月启动到2026年12月结束,分启动、创建、验收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一)启动阶段(2024年1月-2024年9月)。对照《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创建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创建标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督查、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实。

(二)创建阶段(2024年9月-2026年10月)。创建过程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主体活力,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跨区域协作监管,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格规范执法,推动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强化服务意识,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协同化服务格局,推动优化网络市场服务机制。

(三)验收阶段(2026年11月-2026年12月)。通过创建活动开展,实现全区网络市场规模提质增量、网络监管优质规范、网络服务便捷高效、网络发展保障有力的目标,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营区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总体方案,制定细则,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创建任务、进度安排等内容,有力有序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各部门立足职能,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及时解决服务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加快推进“示范区”创建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报道。强化普法宣传,多形式、多举措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过程中的工作举措、工作成果、典型经验及时做好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四)注重总结提升。成立服务示范区创建有关部门、有关网络经营企业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定期提出指导意见。对照创建工作各项目标进行检查评估,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适时召开现场交流会、研讨会、工作推进会,不断总结完善,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清单和监管经验。


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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