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二十大明确“到2035年,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的战略目标。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2023年11月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2年6月,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提出支持美丽山东地方实践,推动形成美丽城市、美丽区县、美丽乡镇、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不同层级的美丽单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围绕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提升作风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聚焦“六个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二、美丽青岛的建设战略定位和目标
《规划纲要》提出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陆海统筹生态保护先行区、高品质滨海宜居典范城市的美丽青岛建设战略定位。
《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27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现代化的环境善治样板基本建成。到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全面建成。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成为常态,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全国领先,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成为典范,人民群众普遍享有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美好生活。
《规划纲要》分到2025年、2035年两个阶段制定了7方面39项美丽青岛建设指标。39项指标中31项衔接美丽中国和美丽山东建设指标体系,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美丽海湾”建成数量等8项特色指标体现青岛的海洋产业、无废城市、美丽海湾创建等特色及领先优势。
三、美丽青岛建设的重点任务
《规划纲要》系统构建了美丽青岛建设的推进体系,谋划了绿色低碳、品质环境、和谐生态、健康韧性、宜居典范、生态文化、现代制度、开放窗口等八大重点任务。
一是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之城。先行示范碳达峰、碳中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激发海洋蓝色动能,健全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二是打造碧海蓝天环境品质之城。打造“青岛蓝”清新空气示范区,高质量打造美丽河湖样板,建设人海和谐美丽海洋,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
三是打造共享自然生态和谐之城。保护山海相依生态空间,深化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强化陆海岛湾生态监管,建设生物友好湾区城市。
四是打造环境健康安全韧性之城。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强气候韧性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健康保障体系。
五是打造同美普惠宜居典范之城。推动城乡统筹协同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打造美丽宜居特色城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六是打造生态文化魅力传承之城。厚植自然和谐文化底蕴,强化生态文化服务供给,推进美丽建设全民行动。
七是打造现代环境善治样板之城。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优化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加强美丽建设科技支撑。
八是打造全球生态文明窗口之城。推进绿色发展合作共赢,开拓绿色开放创新优势,打造生态文明展示窗口。
四、如何打造碧海蓝天环境品质之城
《规划纲要》坚持区域联动、陆海统筹、水土共治,以环境品质提升为重点,建立陆海一体污染综合防治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打造“青岛蓝”清新空气示范区,打造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标杆,实施多源污染精细化管控,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高质量打造美丽河湖样板,深化全流域系统防治,高水平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加强美丽河湖建设。建设人海和谐美丽海洋,深化陆海统筹总氮管控,维护一流清洁海洋品质,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精细化防控土壤污染。
五、如何打造共享自然生态和谐之城
《规划纲要》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手段,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健全陆海岛湾一体生态监管体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体系,建设高质量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系统。保护山海相依生态空间,构筑连山通海生态格局,深化全域空间生态管控,促进陆海景观连续交融。深化自然生态保护修复,保护海岛湾岸重要区域,强化滩涂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重点山林质量与风貌。强化陆海岛湾生态监管,持续开展生态监测评估,优化生态监管平台系统。建设生物友好湾区城市,深化生物多样性资源普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营造生物友好城市氛围。
六、如何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之城
《规划纲要》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条现代化,引领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先行示范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区域绿色产业协同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集群,做强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持续激发海洋蓝色动能,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深海试验区。健全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立绿色多元能源体系,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绿色城市,构建资源循环高效新格局。
七、如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规划纲要》提出从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清洁富裕美丽田园、建设“齐鲁田韵、青岛品质”美丽乡村等3个层面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养殖户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转变,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持续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体系,加快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发展生态低碳农业。立足乡村原生态底色,通过新业态植入,提升乡村品质风貌。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坚持片区化规划、标准化建设、产业化融合、景区化提升、品牌化运营,打造美丽乡村片区。推动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与美丽经济发展互促互动。
八、如何推进美丽青岛规划实施落地
《规划纲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创新试点引领、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构建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对《规划纲要》提出的具体战略,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组织编制《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2024年重点任务》,方案梳理了近三年各部门、各区市、各阶段工作重点,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库,保障《规划纲要》实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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