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2023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
工 作 方 案
2023年11月28日
为全面做好全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根据今年全县各乡镇农业用水量及池区占地补助等情况,农业灌溉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计量收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标准
2023年度农业用水终端水费计收时段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阳谷县农业灌溉用水计费水量为18779.29万立方米。根据阳谷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阳谷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阳发改字[2023] 27号)文件,核定我县引黄灌区农业供水终端试行水价为自流灌溉区0.13元/立方米,提灌区0.30元/立方米,粮食作物用水定额水量240立方米/亩,超定额50%(含)以内部分,按照终端执行水价1.5倍征收,超定额50%以上部分,按照终端执行水价2倍征收。根据该标准2022年度我县农业用水终端水费共应计收 3963.29万元,农业水费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县级水费及清淤费2186.63万元;二是沉沙池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折款678.6万元,(沉沙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580万斤,按照国家2023年度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计算);三是乡级清淤费1016.41万元;前三项计费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四是应上解市级引黄引河农业用水及清淤费用81.65万元,其中:位山灌区管理处计收73.08万元、徒骇河、马颊河灌区计收8.57万元,计费涉及七级镇、安乐镇、郭屯镇和定水镇的四个乡镇。
二、计收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3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次性集中完成2023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并全额上解县财政局。
附:《二〇二三年度农民承担水费预算方案》
阳谷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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