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李沧区“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李沧区根据辖区实际组织印发了《李沧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将“无废细胞”建设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9月份,《青岛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李沧区立即着手组织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明确8类“无废细胞”创建。12月6日,李沧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废机关”创建工作高分通过区级评审,率先完成青岛市第一个“无废细胞”创建初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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