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西安市临潼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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