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075号 |
卢晓强/陈雪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大学路64号(天府南庭)8幢1楼11号 |
商业服务 |
2 | 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076号 |
卢晓强/陈雪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大学路64号(天府南庭)8幢1楼4号 |
商业服务 |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川1421民初8517号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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