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住建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城管办〔2017〕8号)等有关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截至2023年12月7日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截至2023年12月7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登记号

有效期

1

青岛市城管理局关于调整排水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3〕1号

QDCR-2023-0150001

至2025年12月31日

2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3〕2号

QDCR-2023-0150002

至2028年12月15日

3

青岛市城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2〕1号

QDCR-2022-0150001

至2025年12月31日

4

青岛市城管理局关于调整燃气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2〕2号

QDCR-2022-0150002

至2025年12月31日

5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2〕3号

QDCR-2022-0150003

至2027年10月05日

6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延长《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青城管规〔2022〕4号

QDCR-2022-0150004

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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