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首次发布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对于引领、指导行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面临“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城镇化建设推进、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健康意识逐渐增强、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医保覆盖面扩大、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完善,居民医疗消费能力和药品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对药品流通行业提出了新要求。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一)起草过程
2023年5月,市商务局在广泛开展调研和收集整理有关数据资料基础上,起草形成《德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初稿。先后两次组织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对接会,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6月26日—7月26日,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邀请省商务厅业务处室和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相关专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部分药品流通企业意见建议。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4个部门征求意见,同步组织会签,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全部吸收采纳。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规划》切实可行。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共提出4条修改意见,吸收采纳3条,未采纳部分已沟通达成一致。《规划》通过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并在市委政法委进行备案。邀请省药监局、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相关专家进一步提出指导性意见。《规划》经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制定依据
1.《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山东省《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药监规〔2022〕9号)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德州市作为山东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重要区域,在行业规模、发展质量等方面与省内其他城市依然存在差距,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建设迫在眉睫。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提高药品流通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健康德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发展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一)发展基础:分析了德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
(二)总体要求:明确了本规划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提出了健全药品流通网络、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提升药品流通能级、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五项主要任务。
(四)保障措施:提出引导多方参与,加强药品流通理论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监测预警机制三项具体的保障措施。
五、需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药品流通是指药品从制药企业到最终消费者的全过程,是药品由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医院或药房)向消费者移动过程中所经过的各个环节。
六、名词解释
(一)药店零售连锁率:连锁药店数量占本地区全部药店数量的比例。
(二)药店密度:平均每家药店所服务的人口数,等于人口数量除以药店数量(包含单体和连锁药店)。
七、规划的主要指标和数据
到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水平与全市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适应,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技术先进、布局合理、流通高效、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具体目标:到2025年,力争年销售额过亿元药品流通企业达到10家,药品批发5强企业年销售额占限额以上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总额90%左右,药品零售5强企业年销售额占限额以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85%左右,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药店布局更趋合理,店均服务人数降至3000人以下,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15分钟服务圈更加完善。药品网络零售额超过1100万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德州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联系人:孙勇
联系电话:0534-268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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