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事情有人干、问题有人管、到位不缺位”的服务网络,和“网格党支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红色物业-志愿者-公益岗”的工作框架,将网格作为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小单元。创新开展“人社进社区”工作,针对劳动权益保障等政策现场答疑,累计开展便民服务日活动36场次,参与企业1200余家次,提供岗位1.1万余个次,向群众企业提供各类人社政策答疑1000余件,抖音号同步直播,服务群众10余万人。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更多事项简便办、人社业务就近办,淄博市内率先完成创业“一件事”试点工作,88项高频业务纳入视频帮办,累计连线服务9000余人次,即时办理业务1.1万笔;开展“社银一体化”改革,31项高频业务纳入社银合作项目,今年以来办理业务3986笔,围绕“就业生命周期”一条主线,倾力打造“E360”全方位服务品牌,创建“就在淄博”人社服务站,打造“一刻钟人社便民服务圈”。
(二)打造服务人社,优化人社营商环境。一是着力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稳定和扩大就业。线下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高校人才直通车”、“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综合招聘活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将创业补贴、创业活动等创业服务事项下沉到街道,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推出“齐岗贷”专项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以创业提振贷为主的系列贷款政策,助力企业稳岗扩岗,积蓄发展动能。推进张店区灵活就业群体综合服务中心及淄博灵活用工产业园建设,实现对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的动态监测,提升服务农民工能力。二是着力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开展“大学生城市体验日”“就业人才大巴”“高校人才直通车”等专项活动,今年组织550余家企业参加省内外高校招聘活动55场,1.7万就业岗位,落实各类人才补贴6.86万余人次15565.25万元,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来淄就业。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牵头推进齐鲁人力资源智慧产业园建设,搭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载体,成功举办第三届鲁中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大会,搭建省内外人力资源专家、企业、服务机构交流研讨平台。
(三)坚持防治结合,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提升劳动维权便利度。全面落实接诉即办,今年以来处理各平台欠薪线索6600余件,受理举报投诉316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7000余人次,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1100万元。张店区39处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累计采集3.1万人实名制信息,代发工资涉及13.8万人次、总额共计12.75亿,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区被评为省级“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重点推进城市。立案与协调并举。以行政指导方式对企业开展普法教育,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录入行政指导事项699项。二是根据企业守法诚信情况实行差异化检查,免检免扰清单内的111家企业无投诉情况不纳入日常巡查随机检查范围。集中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和诚信等级评价,评出A级企业1265家,B级企业88家,C级企业16家,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多发和高发的企业纳入执法重点名单,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查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针对投诉频发的20家企业纳入社会保险稽核范围,加大对违法企业查处力度。
(四)依法多元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仲裁进驻一体化诉求中心,实现群众矛盾纠纷一体化办理。推行网上立案预审、镇街道调解中心案前调处及市总工会派出庭合议案件审理,开展要素式办案,针对涉案金额高、涉及人数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启动“绿色通道”,今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共2334件,涉案金额3467.03万元。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60家,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首批标准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各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聘任25名律师兼任调解员,承担区级案件调解及受聘单位辖区的争议案件处理,“区级统筹+镇办聘用+专业人员调解”模式作为省营商环境揭榜挂帅项目,迎接省厅实地考察。加强与工会、司法等部门衔接,建立“三方一体”调解机制,分流部分案件由工会进行调解,司法部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对调解成功或仲裁的案件,由工会经费进行补助,促进全区劳动争议案件的化解。二是妥善处理各类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行政应诉案件一审22件、二审8件、再审2件,开庭审理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100%。健全重复信访源头防范机制,将12345市长热线作为初信初访重要线索,今年以来协调办理12345热线投诉6382件,平均满意率90%以上。积极推进信访依法分类处理,今年以来依法处置各类重点信访案件63件,依照依法分类要求引导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等法定途径处理,避免用信访途径代替法定途径。
(五)多形式开展普法,营造法治人社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计划,线上张店人社抖音公众号、温暖张店人社公众号等宣传矩阵开设政策普法讲堂,设立人社政策通栏目,打造高品质政务服务新媒体平台,被人社部评为劳动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线下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各类主题宣传等多主题普法活动,普法宣传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烧烤店专项用工宣传,暑期童工使用专项宣传,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积极参与“与法同行、送法入企”全市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宣讲活动,为企业提出管理建议,增强企业用工风险防控意识及处理矛盾纠纷能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局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学习内容,落实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融入人社业务。印发干部学法清单,开设人社讲堂、开展线上法治竞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观摩,拓展学法广度深度;组织学法考试、新增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100%。设置公职律师岗位,完善公职律师制度,选聘专业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防范风险。
(二)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班子成员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情况,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始终。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部署人社普法宣传,在“人社进社区”等线下活动中亲自解读政策法规,打造线上高品质政务服务新媒体平台。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签发法治政府报告,定期听取劳动执法、行政诉讼败诉、信访投诉等汇报,带头用法治理念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比如在零工驿站建设中难点堵点,确保零工驿站按期交付使用,为灵活用工群体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坚持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项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制定专人负责,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2023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受日常工作业务量大、劳资纠纷复杂化及群众维权多元化等因素影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法氛围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二是普法方式仍然较传统,新媒体平台的宣传素材不多。三是随着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涉及劳动保障领域的案件逐年增多,案件的复杂性和处理难度也不断增加,对人社部门的应对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通过讲法学法强化干部职工“学以致用”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下基层,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人社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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