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青岛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3-10-10
近年来,我市锚定“双碳”目标,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拓展能源供应渠道,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及时监测反映全市新能源发展现状及特点,市统计局创新建立《青岛市新能源统计监测制度》,并对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监测,为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一、新能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我市深入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基地,稳妥推进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展“海上风电+”行动,打造深远海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加快“东方氢岛”建设,全市新能源供给能力和产业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新能源供应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上半年,我市新型能源发电量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0%,占全市发电量的22.5%,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贡献绿能70.2万吨标准煤,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
1.新能源发电规模不断扩大。我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条件,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规模化发展,新能源生产企业和发电规模不断扩大。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新能源生产企业57家,同比增加15家,其中风能和太阳能发电企业分别增加4家和10家。新能源装机容量415万千瓦,同比增长29.9%,其中风电、生物质、太阳能分别增长12.0%、28.2%和47.4%。
从新能源发电形式看,上半年风力发电量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占新能源发电量的62.2%,同比提升3.7个百分点,在新能源发电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垃圾焚烧发电6.4亿千瓦时,占新能源发电量的26.5%,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占发电量的6.9%。生物质发电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3%,占发电量的4.4%。
2.新能源电力市场逐步完善。随着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我市相继出台《青岛市节能与绿色发展行动方案》《青岛市“十四五”节约能源规划》,鼓励新能源多元化利用,并积极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电力市场逐步完善,弃风弃光得到大幅改善。上半年,新能源电力销售量为22.5亿千瓦时,占发电量的92.9%。其中风能电力销售量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2%,占发电量的98%;垃圾焚烧电力销售量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占发电量的85.7%;太阳能电力销售量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6%,占发电量的79.2%。
3.氢能源建设探路绿色未来。根据《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我市布局西海岸新区泊里氢能产业园和李沧区氢能智能制造产业园,不断拓展氢能多元化应用场景,抢抓行业发展新机遇。目前,我市集聚了青岛炼化、金能科技等一批化工龙头企业及重点化工项目,形成工业副产氢和天然气制氢为主的氢气生产基地,为打造“东方氢岛”奠定了雄厚的资源基础。上半年,我市工业副产氢产量7.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5%。
(二)新能源产业助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市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促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新能源产业作为其中一极,产业规模持续增大,成为拉动经济增长重要动力。上半年,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17.4亿元,同比增长6.3%。
1.新能源产业生产规模情况
我市围绕建设新能源装备和应用强市目标,积极探索推进海上风电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太阳能光伏装备、光热发电装备制造,建设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及电力系统要素,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上半年,我市风能产业实现增加值7.6亿元,同比增长2.6%,占新能源产业的43.5%。智能电网实现增加值6.9亿元,同比增长66.4%,占新能源产业的39.6%。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分别实现增加值1.6亿元和1.3亿元,占新能源产业的9.4%和7.6%。
2.新能源产业效益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面向未来的新能源产业链条布局,新能源产业快速崛起,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推手,企业效益呈现节节上升态势。上半年,我市规上工业新能源产业企业59家,平均用工人数1.0万人,资产总额481.1亿元,同比增长3.3%;营业收入108.3亿元,营业利润6.0亿元,分别占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的4.9%和5.1%。其中,风能产业营业利润2.6亿元,同比增长4%。
二、新能源产业发展需关注的问题
(一)新能源发电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上半年,全市发电量107.9亿千瓦时,新型能源发电量与燃煤发电量比例为1:3.4,以燃煤为主的电力生产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从综合能耗来看,上半年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21.5万吨标准煤,产生的新能源电力折算标准煤70.2万吨,仅占规上工业综合能耗的7.6%,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压力仍然较大。从企业发电量来看,我市新能源发电企业57家,但发电量过亿的企业仅有10家,占比17.5%,其中太阳能发电企业31家,有16家企业月度发电量低于10万千瓦时,新型能源发电规模仍需进一步扩容。
(二)新能源产业配套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能源产业尚未形成技术优势和集群效应,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和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较少,产品和服务附加值还不高。以风能产业为例,上半年风能产业实现增加值7.6亿元,风能发电机装备及零部件制造业完成6亿元增加值,发电运营维护和风能发电其他相关装备及材料制造业分别完成1.54亿元和0.03亿元增加值,而风能发电工程技术服务和风能发电工程施工业尚处于空白状态。
(三)新能源产业链仍需强化延伸
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氢能源经济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引领氢能应用推广,“东方氢岛”体系初具规模。但由于氢气消费市场不完善,生产规模与消费规模不匹配,给氢气产业带来困境。经调研,由于氢气下游产业尚不健全,产业链延伸有限,加上渠道、价格、信息不畅等原因,氢气消费市场活力不足。上半年,我市生产氢气8.1亿立方米,销售量为0.2亿立方米,96.9%的氢气由企业自用或弃用,企业呼吁加快健全氢气消费市场,延伸氢气下游产业链。
(四)新能源产业亏损面较高
受三年疫情及国际局势持续动荡影响,新能源产业订单下降、业务受损。上半年,我市新能源产业亏损企业17家,占比28.8%,风能、太阳能和智能电网产业亏损企业分别为5家、4家和6家;从利润总额来看,我市新能源产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4.7%,其中,生物质能和智能电网产业分别下降7.1%和43.9%。
三、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建议
(一)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抢抓国家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强化生产要素集聚和资源优化配置,将有限的资源、指标配置给优质企业,优先扶持有发展潜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风能,太阳能及氢能产业聚集的优势,明确产业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建立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统一,与国家产业政策相融合,实现近期与远期相协调、传统和新兴相补充的能源产业开发新机制,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新型能源供应体系建设
把握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机遇,促进新能源由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在电源侧,提升风电、光电等可再生电力接入水平,构建多元化绿色低碳电源供应结构;在输配环节,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建设,提升新型能源消纳水平;在消费侧,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建筑、交通、新基建等领域的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电力,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形成以新能源为能耗根基的发展新态势。
(三)扩大新能源在重点领域应用规模
扩大新能源在重点领域应用规模,推动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提高工业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引导工业负荷大、可再生能源条件较好的园区开展分布式电源和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立为新能源电力消纳提供调峰服务的义务调峰和有偿调峰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寻找多方利益的契合点,完善交易规则,适当减少火电利用小时数,增加风电、光伏利用小时数,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四)完善企业信贷渠道填补产业空白
针对新能源中小企业开辟专门的信贷渠道,开发匹配的融资担保及抵押贷款产品,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等,保障新能源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为产业集群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立足我市新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瞄准新能源产业技术前沿,以重点项目带动、产业配套集聚为目标,加大新能源产业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快填补产业缺失环节,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带动大量配套企业共同协调发展的产业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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