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8个市明年起实施“煤炭消费替代”

央广网太原12月11日消息(记者任重)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山西省太原、晋中等8个市。

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是指用煤项目新增煤炭消费量,需通过其他途径等量或超量减少煤炭消费,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简称煤炭消费替代。

《办法》中提出的重点地区包括: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8个市。上述地区用煤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单位应按照煤炭消费替代方案落实全部替代量,并经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扫码在手机端打开页面
版权声明: 转载本网站原创作品,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得擅自修改标题。若违反本声明,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孙嘉悦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