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开展了聊城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检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聊城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抽检项目主要包括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架外观质量、装配质量、镜片表面质量、标志等。
本次共抽查配装眼镜产品30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产品14批次,其不合格项主要为柱镜轴位偏差、球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等。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2023年聊城市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2.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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