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剂“三公”经费经济科目的函》(渝卫函〔2023〕61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三公”经费调剂管理的通知》(渝财预〔2021〕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本机关和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三公”经费调剂申请,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三公”经费预算调剂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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