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标准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标准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关爱,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川老龄办〔2017〕45号)。

三、主要内容

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周岁-89周岁高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90周岁-99周岁高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10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雅安市民政局

解 读 人: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 张雅红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835-2231021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