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关于2023年1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关于2023年1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或者资阳市生态环境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26010024

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临空经济区孵化中心(641300)

 

2023年12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雁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上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资环审批临空〔2023〕7号

2023年12月7日

 


终审 :平台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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