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23年“工匠之星”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深化我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加强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作为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姜元韶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

项  骏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员:

张金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李  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同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

段开正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

丛新堂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处处长

李  一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二)大赛执委会

     主任委员:

 项  骏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丛新堂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处处长

 陈  健  市教育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  一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

 张  宪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与高教研究中心主任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赛项安排

(一)比赛项目

 设置装备制造类、电子与信息类、交通运输类等20个类别,共设89个比赛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及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参赛对象

具有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三二连读、五年贯通、3+4贯通培养中职段学生)。

(三)比赛时间

决赛在2023年12月举行,由市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协调,各赛项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赛项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赛内容

(一)对接专业技能课教学改革的比赛项目,按照对接《国家职业标准》的高、中级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接生产过程的原则,并紧密结合专业课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二)对接国赛的比赛项目,参照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项目规程进行命题。

五、奖励办法

(一)决赛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二、三等奖数量分别占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30%,获奖选手由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联合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大赛对获得学生组各赛项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团体赛项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项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三)获奖选手按照1:3的比例入围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集训队,经过三轮集训与选拔,确定优秀选手代表青岛市参加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校做好初赛的选拔和参加决赛选手的资格审查。

(二)各赛项竞赛规程、比赛通知、报名办法等相关文件,将由大赛执委会另行印发,并通过青岛市教科院网站发布。

 

附件:青教通字〔2023〕121号.pdf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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