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形成省级调查成果并提交自然资源部,配合落实全国及流域调查成果协调衔接与汇总工作。负责辖区内江河、湖泊、水库、坑塘的水下地形测量,地表水储存量及其年度变化调查,水域空间及其年度变化调查;负责辖区内地下水储存量、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质量及年度变化调查等。开展重点区域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省级水资源基础调查评价数据库与信息共享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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