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的通告》
2015年5月21日,熊家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就《通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秩序,改善镇容镇貌,打造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居民通告在熊家镇街道、河道、人行道、广场、公用院坝、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的禁止行为。
二、制定意义
促进辖区居民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三、主要内容
1.禁止乱扔垃圾、乱抛杂物、乱排污水、乱吐口痰。
2.禁止占道堆码家用器具、建筑材料等物品。
3.禁止占道摆摊设点、放置遮阳伞、牵拉雨蓬、搭建固定棚房。
4.禁止乱停乱放车辆(含非机动车辆)。
5.禁止私自占道办喜事、丧事,摆设宴席。
6.禁止在街道边的行道树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7.禁止破坏公路、行道路和路桥板、行道树、居民公益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
8.禁止运载弃土、建筑垃圾的车辆沿街抛洒。
9.禁止建设施工场所因施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出行。
10.禁止乱贴、乱画、乱拉广告条幅。
11.禁止将公共场所非个人产权部分占为私用。
12.禁止不按规定处置垃圾和缴纳垃圾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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