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集中展示我省先进中小企业的时代风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贯,提高政策知晓率,组织引导优质企业积极参与申报评选,展示我市先进中小企业的时代风貌。
二、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初审,认真组织企业遴选,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规范指导企业申报。一是组织申报企业登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网站(https://smedx.iep.imc-oneaccess.cn/)进行注册并填报企业信息;二是组织企业填写《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对照《证明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证明材料;三是结合《各区市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推荐数量》(附件4)对申报企业择优推荐;四是汇总推荐企业情况,起草推荐文件并填写《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推荐汇总表》(附件5)。
三、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2月4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初审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企业申请表及企业证明材料(先提报一式1份)装订成册后报送至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电子版通过金宏发送至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四、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申报企业情况,建立先进中小企业培育库,聚焦评选条件中企业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成长性等各项指标条件,定期研判库内企业发展情况,通过库内企业填报数据对企业优势、需求和不足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培育建议,引导各级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产业链合作、市场开拓、人才培训、政策解读等各项服务,激发涌现更多先进中小企业。
联系人:张永佳;联系电话:85912658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各区市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工作推荐数量分配表.doc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3年11月30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