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在省内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领域开展设备租赁试点的工作方案,2023年在省级相关机构开展试点,2024年在全省推开试点。
教育领域选取华南农业大学、岭南师范学院、韶关学院为试点单位,实施仪器范围为单价或批量总价40万元以上的。
科技领域选取广东省科学院工业分析测试中心、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3家单位作为设备租赁试点单位,涉及单台(套)价值50万元(含)以上且通用性较强的科研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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