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15煽铁沟至武都镇段改建工程(平武煽铁沟至江油界段)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环境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530

二、项目名称:S415煽铁沟至武都镇段改建工程(平武煽铁沟至江油界段)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环境监测和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8号(富临大都会7栋3单元23层)

470,8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星悦绿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沁河路9号和睦人家6幢1604号

4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1)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和计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面及时地掌握项目的水土流失动态,为监理、验收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按照监测报告制度要求完成监测工作,编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防治建议,报告内容需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与监理、验收单位协同开展工作,配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编制、整理、提交验收需要的相关监测成果文件,配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4)与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其他工作。

(1)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监测服务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的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文件要求;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需提供纸质文本各 4 份;监测成果报告(包含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数据、监测图件和影像资料)电子版1套(包括汇报、评审PPT、PDF格式及DOC格式的成果报告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80日

准确掌握项目建设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470,800.00

合同包2(合(包二):

服务类(四川星悦绿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负责协助建设单位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二)服务内容: (1)检查项目水保措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根据落实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协助项目业主完成整改; (2)指导监理、监测单位工作,督促监理、监测单位按验收要求整编成果文件,并对成果文件进行复核; (3)编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4)协助建设单位成立竣工水保验收组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对竣工水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 (5)检查本项目有无重大变动,如有重大变动,需及时提醒发包人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变更工作; (6)与项目竣工水保验收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成果文件: 《S415煽铁沟至武都镇段改建工程(平武煽铁沟至江油界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四)服务质量要求: (1)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验收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的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文件要求;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需提供纸质文本4套,电子文档1份,包括图册,汇报、评审PPT,纸质成果电子版等。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之日止。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乙方进场开展工作,甲方收到支付申请书及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款总价的30%。 (2)乙方配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完成履约验收,收到支付申请书及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80日

(1)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验收工作必须科学、客观、公正;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水土保持的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文件要求;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需提供纸质文本4套,电子文档1份,包括图册,汇报、评审PPT,纸质成果电子版等。

44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晓霞、周登荣、周从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706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0.6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绵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邓雪

联系电话:0826-22220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71号

联系方式:0816-2347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州驰凌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辖区绵阳高新区创业中心(温州商贸广场)C308

联系方式:1994954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州驰凌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99495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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