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顺和洋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管义亮和荆延举诉你单位(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淄劳人仲案字〔 2023〕第652号、淄劳人仲案字〔 2023〕第65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4年1月15日9时和10时在本委仲裁四庭开庭(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淄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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