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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局已完成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符合认定条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53人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证书领取事宜,请申请人关注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选择邮寄的,将通过中国邮政邮寄。
附件: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确认通过名册.xlsx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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