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10月9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3〕170号)同意我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10月11日,省发改委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鲁发改黄河〔2023〕796号),明确了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起草依据

该《行动方案》的出台,主要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3〕170号)和《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鲁发改黄河〔2023〕796号)。

三、起草过程

《行动方案》在编制过程中,注重与省发改委《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文件衔接,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充分征求县市区、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包括五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行动方案》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决打好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打造泰安样板、贡献泰安力量。

(二)基本原则。提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生态优先,保护为主;量水而行,节水优先;绿色发展,低碳引领”四项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先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保护修复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升,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代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先行区、黄河长久安澜示范区、黄河下游高质量发展样板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区。

(四)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升防汛抗洪能力,推动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二是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深度节水控水。三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泰山区域生态功能,加强大汶河流域生态修复,推进东平湖区域生态治理。四是强化环境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开展大气联防联控,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五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打造独具特色的新能源基地,积极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六是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泰山文化,深挖文化时代价值,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五)组织实施。《行动方案》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健全政策体系,围绕财政支持、要素保障、产业转型、创新创业、绿色低碳六大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重大任务、重要政策、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开展成效综合评估,确保先行区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畅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先行区建设渠道,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解读人: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徐兆兵

(联系人:葛宗泰  联系电话:6991351)

  相关文件:泰政发〔2023〕1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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