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发布和解读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广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确保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发展状况,起草了《广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适用于广饶县行政区域内(不含省黄三角农高区)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符合国家最新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主要内容共分十大部分,三十二节。
第一部分,总则,共五节。
主要介绍了编制《预案》的目的,依据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资料,以及《预案》的适用范围、体系内容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共二节。
主要介绍了广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明确了县指挥部及各负责小组的成员构成和职责。
第三部分,预警预报,共五节。
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全县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其中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AQI日均值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该部分还介绍了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预警解除与调整的工作流程。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共六节。
分别介绍了应急响应的分级办法,启动流程,总体减排要求,措施和终止条件,以及应急响应结束后各部门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的工作流程。相关单位应做到动态修订减排清单,切实落实减排比例。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应急响应措施分为PM2.5重污染分级响应措施和O3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共五节。
组织保障方面,县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各镇街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各级政府按规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方面,县指挥部制定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硬件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预报能力保障方面,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模拟、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配备专职预报员。强化与市级预报预警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研究。信息联络保障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第六部分,信息发布,共二节。
县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应急减排清单,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各镇街依据预案与辖区内相关企业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承诺书。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各镇街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各级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预警期间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情况等。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新闻媒体、电信运营商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或预警发布部门要求,及时、无偿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第七部分,应急演练,共一节。
各级政府原则上每年采暖季之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情况,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共四节。
预案宣传方面,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广播等网络及新闻媒体,加强预案及应急法律法规、健康防护知识等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积极正面引导舆论。预案培训方面,县指挥部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预案备案方面,各镇街预案应向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向县政府(由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代收)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重点工业企业“一厂一策”减排操作方案,应向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备案。预案修订方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九部分,责任追究,共一节。
加强对各有关单位应对重污染天气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或慢作为不作为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保障类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等,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按规定予以环保绩效降级处理或移出保障类清单。
第十部分,附则,共一节。
本预案自2023年11月9日起施行。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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