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企业总数据师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工信部关于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2023年数字经济“全面提升”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开展总数据师制度建设工作,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模式、管理体系和决策方式,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市南区企业开展总数据师制度试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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