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关于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北民规〔2023〕4号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对《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建立渝北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的通知》(渝北民〔2011〕7号)、《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民〔2021〕168号)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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